寧德網消息(記者 吳寧寧) 近日,市發改委、市重點辦發出《關于調整完善“五個一批”項目正向激勵具體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確對季度綜合考評結果排名前三名的設區市,省級預算內投資分別給予每個設區市政府500萬元前期工作經費獎勵。
據了解,根據“謀劃一批、簽約一批、開工一批、投產一批、增資一批”,省里將按季度對寧德市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增速、“五個一批”新開工產業項目數和項目總投資、“五個一批”新開工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數和項目總投資等五項指標,分別按40%、15%、15%、15%、15%的權重進行綜合考評。對季度綜合考評結果排名前三名的設區市,省級預算內投資分別給予每個設區市政府500萬元前期工作經費獎勵。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調整2017年“五個一批”項目年度任務數的通知》要求,加大對新開工產業項目和新開工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的篩選入庫力度,確保在質量和數量上有明顯提升。
同時,省里將按季度對縣(市、區)的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增速、“五個一批”新開工項目數、“五個一批”新開工產業項目數和項目總投資等四項指標,分別按40%、20%、20%、20%的權重進行綜合考評。對季度綜合考評結果排名前十名的縣(市、區),省級預算內投資分別給予每個縣(市、區)政府100萬元前期工作經費獎勵。
“五個一批”項目入庫標準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優化調整“五個一批”項目入庫標準的通知》要求,即古田、屏南、周寧、壽寧、柘榮、霞浦等6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產業項目、非產業項目入庫標準分別調整為總投資3000萬元、5000萬元及以上;蕉城(含東僑)、福安、福鼎產業項目入庫標準調整為總投資6000萬元及以上,非產業項目仍為1億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