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網消息(記者 林珺) 近期,我市出現了持續高溫晴熱天氣,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正全力加強夏季高溫天氣勞動保障執法檢查,切實保護高溫天氣期間勞動者身心健康,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今年我市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或每天9.2元。高溫津貼一定要以現金形式發放,不能用涼茶、綠豆湯或者防暑藥品等代替。
據介紹,從上月起,我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結合日常巡查、專項檢查、信息采集等工作,深入用人單位開展防暑降溫及高溫津貼支付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積極引導用人單位建立完善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工時休假管理制度和高溫津貼支付辦法等,同時,督促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依法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積極采取輪換作業、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利和身體健康,從源頭上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和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撥打電話2822412進行投訴,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