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閩東日報刊登的《養豬場無視環評 停建通知成空文》一文,引起了市民和環保部門的關注。28日,寧德市環保局、福安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前往下白石鎮林門頭村南山崗養豬場進行現場執法。
現場:沒擴建但有人施工
在南山崗的養豬產施工現場發現,環境監察執法人員發現該項目沒有擴建,依然是五幢養豬棚,地上堆積著沙土和部分水泥板及一些裝修材料(如圖),相比上次7、8個工人施工的場景,工地現場僅有2個工人在砌養豬場的圍墻。
該養殖項目負責人韓鋒說:“我們已停止建設,保持五幢建筑不動,現在主要建養豬場的圍墻和里面的部分裝修。”記者問及《寧德市環境保護局信訪事項處理答復意見書》和《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中關于“在未取得寧德市環保局同意前不得重新開工建設”的要求時,負責人表示并未擴建,而只是部分施工,另外一兩個工人是看守工地的,并非建設工人。
部門:停建通知依然生效
在現場,寧德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吳健告訴記者:“在目前并沒有同意該項目再次施工情況下,原有的《答復意見書》依然生效,裝修和修建圍墻也是不符合答復要求的,應立即停工。”
據了解,早在2012年8月底接到當地群眾投訴后,寧德市、福安市環保部門組織項目審批、監察執法人員于9月4日前往現場核查,并由福安市環保局下發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之后,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分別于10、11月份多次來到現場復查,要求業主嚴格落實整改要求。
寧德市環保局審批科工作人員王晨晨告訴記者,該養豬場在建的5座豬舍與原項目環評審批位置不吻合,不符合規?;B殖場選址要求,屬違規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項目環評審批的地點、規模等建設,否則須重新開展環評論證和審批工作。
業主:現場承諾停工整改
在兩級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的要求下,該養殖項目負責人現場承諾停工整改。
“現在就讓施工工人都停工,保證已建成的養豬場不進行規模養殖,同時,我們會按照新的要求辦理好相關審批手續。”在現場韓鋒說道。
環保局工作人員也表示,僅承諾停工整改、不進行規?;B殖還不能使《答復意見書》和《通知書》停止發生效力,還需要待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之后才能復工和養殖,不然復工仍屬于違規行為。福安市環保局執法人員陳玉生也表示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在當地村民共同監督下,進一步規范其行為。(記者 張文奎 楊洋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