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家裝消費品煥新,促進住房全屋裝修、局部裝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消費,提升市民居住品質,讓群眾得到實惠,結合寧德實際,制定本活動方案。具體活動內容如下: 活動時間 2024年7月24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 受預算總額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市住建局將及時發布公告終止活動。若補貼活動終止公告發出前提交的補貼申請總金額超過補貼資金預算總金額,以申報審核通過時間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及條件 補貼對象 在我市已取得住宅權屬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在活動期間進行住宅裝修的產權人;產權人僅限自然人,以下簡稱“產權人”。 補貼條件 1.產權人委托裝飾裝修公司裝修的,在活動期間開展裝修或購買裝修物品材料,并簽訂合同和取得進度款發票〔單個裝修物品材料發票需注明相關商品信息,裝飾裝修公司出具的住宅裝修發票需附裝修物品材料細項和金額并蓋章;所有發票需注明未享受過其他以舊換新補貼(手寫可以但需商家蓋章),下同)。 2.產權人自行裝修改造的,活動期間購買裝修物品和材料并取得發票。 補貼標準 01委托裝修的 委托裝修的,家裝物品和材料總購置價不低于合同總價款的60%的,按照產權人與裝飾裝修公司簽訂合同總價款的 20%給予一次性補貼,一套住宅裝修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其中家裝物品和材料總購置價低于合同總價款的60%的,按照家裝物品和材料總購置價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02自行裝修改造的 按照購買家裝物品和材料總購置價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一套住宅裝修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申報流程 (一) 申請 1.委托裝飾裝修公司進行裝修的產權人向房屋所在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申領補貼,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填寫《寧德市住房裝修補貼申請表》1份,經裝修公司核實蓋章; (2)裝修裝飾合同、預算、材料清單和進度款發票復印件各1份; (3)裝修過程中及現狀的照片各1張,照片為A4紙張彩色打印,產權人(或受托人)須在背面簽字并注明房屋地址房號; (4)房屋權屬證書、產權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復印件各1份,若申請人為非產權人的,需提供產權人及受托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填報《授權委托書》1份(附件2)。 2.產權人自行裝修的,經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或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服務中心)核實蓋章后,向房屋所在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申領補貼。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填寫《寧德市住房裝修補貼申請表》1份,經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或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服務中心)核實蓋章; (2)提供購買物品和材料的發票復印件各1份; (3)裝修過程中及現狀的照片各1張,照片為A4 紙張彩色打印,產權人(或受托人)須在背面簽字并注明房屋地址房號; (4)房屋權屬證書、產權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復印件各1份,若申請人為非產權人的,需提供產權人及受托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填報《授權委托書》1份(附件2)。 (二)審核 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每周對產權人提交的補貼申領材料進行審核。 核對: 1.材料是否齊全,填寫是否清楚。審核合同簽訂和發票日期,核對銀行卡號碼; 2.審核發票是否注明“未享受過其他以舊換新補貼”(手寫可以但需商家蓋章); 3.核對照片,等等。 (三) 撥付 審核通過后,對擬補貼名單在縣(市、區)住建局官網或申請人所在住宅小區(或社區居委會)公示3個自然日(公示模板參照附件5)。在公示期間,未收到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核查不影響補貼申請的,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產權人銀行賬號。 活動要求 一套住宅裝修只能申請一次性補貼 同一套住宅有兩個以上產權人的,申請人須取得其他產權人同意對住宅進行裝修改造的授權。裝飾裝修合同總價材料清單不包含家電(如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廚衛電器等)。 購置價以銷售發票含稅價格為準 裝修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裝潢材料、家具、全屋智能化消費品等 (品類清單詳見附件4)。 產權人誠信申報 產權人應真采購、真裝修,自愿承諾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未能提供完 整、真實、有效材料的或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獲得本補貼資金。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或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服務中心)在小區〔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或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建設服務中心〕公示欄、或其住宅電梯入口等公共場所張貼裝修補貼申請情況。 禁止弄虛作假 本次活動補貼資金從寧德市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盤子中統籌調劑,實行央地共擔,補貼資金由中央和省級、縣(市、區)按照85%、10%、5%比例分別承擔。若發現產權人(受托人)、裝飾裝修公司存在重復申請、利用不正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虛假申報、套現、提供虛假交易等)申請補貼資金等行為,各縣(市、區)不予受理或不予發放補貼或已發放的補貼予以收回,相關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參加本次補貼活動。 附 則 (一)《寧德市住宅裝修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申請表》《授權委托書》《住宅裝修申請補貼公示模板》等相關表格電子文檔到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下載。 (二)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在政策實施期間,如補貼資金額度提前使用完畢,將通過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寧德住建”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的方式,提前結束補貼政策。 (三)本方案由市住建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