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一陣子,物業一輩子 小區物業管理關系到千家萬戶 是百姓最關心的話題之一 不過,近年來業主與物業之間 因各種問題產生矛盾的現象 時有發生 對物業不滿意,能拒交物業費嗎? 近日 福鼎法院成功調解一起 物業合同糾紛案 解決了開發商、物業、業主之間 長達五年的矛盾 案情回顧 福州某物業公司系陳某夫婦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陳某夫婦自2017年5月起拒繳物業費,截至2023年9月已拖欠物業費及公攤水電費1萬余元。物業公司多次催告未果后將陳某夫婦訴至福鼎法院。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與陳某夫婦取得聯系,了解陳某夫婦不愿交納物業費的原因。經了解得知,陳某夫婦之所以拖欠物業費用,是因為其居住的房屋墻體長期漏水導致墻體漆面脫落,夫婦倆曾向開發商反映情況,但一直久拖未處理,陳某夫婦遂狠了心不繳物業費。了解到這一情況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前往現場察看,并與物業公司、開發商進行了溝通,通過點明關鍵節點,提出調解意見,最終三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目前,陳某夫婦已付清結欠的物業費等費用,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也解決了困擾陳某夫婦多年的問題,至此一樁五年之久的物業糾紛案得以圓滿化解。 延伸閱讀 1.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情況下,物業費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情況下,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3.若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業主有權拒交; 4.在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下,業主可拒交; 5.若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有權拒交。 1.業主應當強化證據保全意識,及時有效固定證據,在維權過程中做到有理有據。同時業主要積極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爭取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糾紛。 2.如果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糾紛,業主對于物業公司不合理、不合法的行為,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該部門系物業行業主管部門,投訴時注意保留投訴痕跡,盡量通過書面方式進行投訴,同時提交必要的證據。 3.如業主通過投訴無法解決爭議的,建議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業主應注意提起訴訟、仲裁的時效,積極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避免錯過訴訟時效。 4.積極發揮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用,增強利益共同體的認識,通過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督,切實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