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鼎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舉報獎勵的公告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領域社會監督,進一步調動全社會舉報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積極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根據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的通知(鼎安辦〔2023〕24號)精神,現將福鼎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和行為: (一)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從事相關工作,或者相關管理人員長期不在崗履職; (三)未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未審核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規定組織專家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五)未按規定對危險物品進行管理或者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六)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者不按規定予以整治,危害程度較大、可能導致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七)法律、法規、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郵箱、傳真、信函、來訪等方式進行舉報。舉報人應當提供被舉報單位名稱、地址(或違法事件發生地)、生產安全事故或安全生產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主要事實、本人真實姓名、聯絡方式等。 舉報電話及傳真:0593-7809611 舉報郵箱:1575969137@qq.com 三、獎勵標準 舉報內容經核查情況屬實的,按照福鼎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福鼎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試行)》的通知(鼎安辦〔2022〕47號)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經核查,給予第一個做出有效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證件及其他聯名舉報人的有效委托文書和有效證件領取獎金。 四、其他事項 (一)舉報人應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否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舉報內容屬于信訪事項的,按照信訪工作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三)示范區住建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得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