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廖詩雄)為了加快我市總部經濟發展,積極引進總部企業,我市成立了總部經濟領導小組,并相應出臺了《福鼎市總部企業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了總部企業的認定標準。
我市的總部企業是指在我市注冊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對其控股企業或分支機構(以下稱下屬企業)行使管理和服務職能并在我市匯繳稅收的企業法人機構??偛科髽I的投資主體、經濟性質不限。新引進的總部企業需是2012年起在福鼎市登記工商注冊、匯繳稅收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總部企業的認定工作每年年初進行一次。據“通知”規定,總部企業需同時符合以下4個條件,即在我市境內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統一核算,并在我市境內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總部企業投資或授權管理和服務的企業不少于3個。營業收入中來自下屬企業和分支機構的比例不低于20%;到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且資產總額不低于1億元的國內外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研發機構、軟件、動漫創意、文化產業等總部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年度入庫稅收(不含海關稅收)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另外,如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經研究可認定為總部企業:即該企業是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榮膺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商務部重點培育出口品牌、中華老字號及以上榮譽的企業;國內外上市公司;企業具有行業領軍優勢地位或具備良好發展前景的新興產業、對市財政或經濟增長貢獻大,企業未能達到以上認定條件的,可適當放寬認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