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廖詩雄 徐貽雄)價值3000多元的紅珊瑚裝飾掛件被順豐快遞寄丟,因快遞員收件時未提醒消費者保值,消費者最終獲順豐快遞2600元賠償。近日,福鼎就發生這樣一起快遞弄丟快件的賠償案。
據了解,福鼎張先生在4月初購買了價值3420元的紅珊瑚裝飾掛件,4月10日,通過福鼎順豐速遞寄到北京,快遞員在收件的時候沒有提醒他保值。過了7天,張先生的北京朋友說還沒有收到快件,于是張先生找到福鼎順豐快遞了解情況,通過查詢得知快件4月10號從福鼎寄出之后就沒了蹤影,快件被搞丟了。張先生要求福鼎順豐快遞找到該快件或者給予賠償。然而福鼎順豐只肯賠償張先生快遞費40元的5倍也就是200元。張先生肯定不答應,3000多塊錢的東西被寄丟了,賠償兩百塊,況且快遞員收件時也沒有提醒他進行保值。于是張先生找到市工商局12315臺投訴,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市工商調解人員經過了解情況認為,順豐快遞寄丟快件理應賠償,而且快遞員在收取貴重快件時也未盡到提醒保值的義務,經過多次調解。最終,福鼎順豐快遞給予張先生2600元賠償。市工商12315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寄貴重物品時,一定要記得對貴重物品進行保值,以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