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徐貽雄 張如松) 新買的蘋果4S手機用了10天就出問題,商家表示只能保修,不予更換。近日,市工商介入后,商家給消費者更換了手機。
據市民王先生介紹,他購買了一部蘋果4S手機,價值4999元。沒想到,剛買的蘋果4S用了10天,就開不了機。由于在外出差,王先生發現手機無法開機的4天后,與商家聯系反映該問題,商家同意等王先生出差回來后再進行協商處理。
14天后,王先生出差回來,找到商家,商家檢測后無法解決問題,稱可能是主板出問題,表示要返廠維修。王先生不同意商家返廠維修的解決方式,要求更換一部新手機,卻遭到拒絕。于是王先生向市工商局12315舉報。
工商局12315調解人員在了解情況后,認為王先生在購買的第10天出現不能開機的情況,而且在第14天就向商家反應手機的問題,所以應按照國家手機三包規定,給王先生更換一部新的蘋果4S手機。經調解,商家同意更換新手機,并向王先生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