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廖詩雄 徐貽雄)購買的冰箱支付了延保費,延保還沒到期,冰箱出問題,因廠家已經停產無法維修,商家愿支付相應費用給消費者把冰箱收回去,而消費者要求冰箱歸他。雙方僵持不下,福鼎工商介入調解,消費者獲滿意結果。
據了解,消費者蘇先生于2009年1月在國美電器購買了一款美林冰箱,價值2385元,支付了延保費,保修到2013年3月份止。今年春節后發現了冰箱冷藏室結冰的質量問題,蘇先生與國美反映多次,國美表示廠家已經停產無法維修,愿意支付消費者1299元,機子回收。蘇先生不滿意,要求商家更換一臺同等價位的冰箱或者支付消費者1299元,冰箱歸消費者所有。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蘇先生找到市工商12315臺要求調解。
市工商局調解人員在了解情況后,召集國美相關負責人和蘇先生進行調解,最終,經過多次協商,國美一方同意給予蘇先生1299元補償,舊機歸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