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凌晨,山前派出所接報警稱,在彩虹橋水壩處,一名女子抱著小孩欲跳河輕生。接報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河邊找到輕生女子和小孩并帶至安全地點,但該女子情緒低落,拒不提供自己的身份,不肯與民警交流。
經過長時間的耐心勸導,該女子情緒逐漸平復,將自己的身份信息及輕生原因告知民警。原來,李某是未婚生子,精神壓力大,又因家庭糾紛感到絕望悲觀,遂產生了輕生的念頭。隨后,民警繼續規勸其要珍惜生命,積極樂觀的面對生活,李某的心結慢慢打來,放棄了輕生的念頭。為了取保其人身安全,民警幾經周折聯系到李某的母親,并將其安全送回家中。
(福鼎 薛玉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