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強(化名)與章麗(化名)系85后的年輕夫妻,結婚六年,并育有一五歲男孩,生活美滿。近段時間,因黃強不滿章麗常常晚歸,小兩口遂發生爭執,感情出現隔閡。在一次爭吵后,黃強一怒之下,將章麗告上法庭,要求與章麗離婚。
經辦法官在送達案件材料的過程中,發現這對年輕的夫婦仍有感情,只是因為一時意氣用事,互不相讓。便讓黃強和章麗各自將開庭傳票領走,囑咐他們距離開庭審理仍有一段時間,利用這段時間仔細回憶兩人的婚姻生活,慎重考慮這段婚姻是否走到盡頭的問題。
開庭審理時,法官主要分析黃強、章麗爭吵的關鍵問題,章麗的晚歸行為。耐心地向章麗闡明晚歸對撫養孩子的不利,對自己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的弊處;向黃強建議平日里有空多陪陪老婆和孩子。最終,章麗松口承認其平常晚歸的錯誤行為,并保證今后一定作息時間正常。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言歸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