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望花區電業局工作人員來查看電表 主任記者 周松 攝
晨報訊(主任記者 周松)今年春節,撫順的田先生全家在外地過的年,可是回家后發現,當月的電費有180元。
一查才知道,電業局收費把田先生家和對門搞反了,再一查,兩家相互給對方錯交了近10年的電費!
昨日,住在望花區建設社區3號樓6單元303室的田先生告訴記者,2001年8月份入住的時候就有點納悶,自家的房子是單間,家用電器只有電視和冰箱,連熱水器都沒有,可是每月電費都在80元左右,“我以為電費漲價了,也就沒多合計。”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今年春節期間。田先生一家去外地過年,一個月后回家發現電費通知單上寫著單月電費為180元,田先生蒙了,“一個月沒有人,怎么出來那么高的電費?”
田先生找到所在區供電局,得知電業局將對門301室電費單算在田先生頭上了,更離譜的是,對門鄰居近10年來一直繳納的電費是田先生家的用電量。
記者聯系到望花區電業局相關部門,30分鐘后,一位田姓工作人員帶領兩名工人趕到,經過仔細檢查后,田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的確是反了,這個單元門牌安排得太特殊了,正常是順時針排序,但是這個單元卻是逆時針排序,導致我們當初在電表收費錄入的時候搞反了,回去后立刻將電腦錄入調整回來。”
針對兩家錯交了10年電費所產生的“價格差”,電業局工作人員表示將調出詳細交費清單,然后協調兩家“多退少補”,一定會將問題妥善處理好。
問題終于得到解決,田先生也放心了,“這下總算可以給自己家交電費了,估計調完之后,家里的電費也不會那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