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鄭鴻善)女子廖某以為釣到了“金龜婿”,美滋滋地坐等“分紅”,殊不知卻成為“提款機”,掉入他人的“陷阱”之中。近日,市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莊某欽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
2019年12月中旬,被告人莊某欽入住桐城街道某賓館,并結識了該賓館工作人員廖某。被告人莊某欽為騙取錢財,捏造了其系房地產公司老板,并在美國開設酒店,謊稱其欲與廖某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將酒店分紅打至廖某賬戶上,騙取廖某信任。待取得廖某信任后,其先后五次以請客人吃飯、生意周轉急需資金等為由,騙取被害人廖某共計16500元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支。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莊某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結合其累犯及坦白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