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84歲老人為了收回自家林場的管理權,竟然直接砍毀他人承包土地上的果樹,造成了經濟損失。近日,市法院在市養老院開展巡回審判,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個月。
何某早在2014年時便將自家的部分林場出租給吳某栽種四季柚??傻搅四甑?,何某突然想收回其部分林場的管理權,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攜帶柴刀、單手鋸等工具,隔三差五地跑到吳某承包的果場里,砍伐栽種的四季柚果樹,造成65株果樹的樹干、樹冠、側枝等部位受損。12月23日,何某在實施砍伐時被到場偵查的公安民警發現,經盤問后對上述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為達到個人目的,對他人承包經營果場內的果樹多次進行肆意砍伐毀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鑒于何某作案時已年滿七十五周歲,結合其自首及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