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劉常娟)做微商虧了錢,外加數十萬外債,福鼎一女子便在朋友圈內設下虛假辦理貸款的圈套,吸引被害人一步步上鉤,最終非法騙取59368元。日前,市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飛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
2017年4月,身負數十萬元債務的陳某飛因一時還債無門,便在朋友圈內發布虛假辦理銀行貸款的消息企圖實施詐騙。有貸款需求的李某便主動聯系陳某飛,當得知貸款需要手續費900元,出于信任便立即將錢轉賬給陳某飛。隨后,陳某飛見李某逐步上鉤后,便繼續捏造需要交納套現費和需要資金證明還款能力等理由,向李某騙取58468元。得手后的陳某飛并沒有幫助李某辦理貸款,而是將錢用于填補個人借款漏洞。支付了一筆筆手續費的李某,雖然收到了陳某飛發來的一張銀行發放貸款的轉賬憑證。但是陸續聽到陳某飛的拖延之詞,深覺被騙的李某便上陳某飛家中討要個人錢財。陳某飛詐騙一案最終東窗事發。
案發后,經鎮政府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陳某飛和李某達成調解協議,賠償李某部分經濟損失,并就剩余款項達成還款協議。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936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其自首、及時取得被害人諒解和頻繁實施詐騙的事實,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