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林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是我們繪就“美麗中國”藍圖時最亮的底色。近日,福鼎法院對申請執行人福鼎市環境保護局申請執行的環境污染案件依法作出裁定, 依法助力生態文明建設。
經環保局審查,在沒有辦理環評手續的情況下,王某便在福鼎市前岐鎮開設了一個小型制革加工點。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王某不僅沒有建設相應的水污染防治設施,而且直接將沒有經過智力處理的廢水排放到了前岐的吳家溪中,導致河水受到污染。今年年初,環保局便根據《福建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修訂)》的規定,對王某做出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在《行政處罰決定書》發出后,王某卻遲遲沒有履行自身義務。于是,11月初,環保局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次日,福鼎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執行人環保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便依法裁定準予強制執行對王某的行政處罰決定。
目前,上述污染點已被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