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通訊員 韓林)兩位聾啞人不謀取正當職業,卻專門在公車上扒竊,在兩個月的時間內便作案4起。近日,市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甲、陳乙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
2017年4月20日,被告人陳甲、陳乙乘坐9路公交車,趁車上人多擁擠之機,從被害人楊某華單肩包內盜得現金5800元。次日,兩位被告人在1路公交車上再次實施扒竊行為,從被害人許某弟手提包內盜得現金1500元以及結婚證、身份證、存折、藍色記事本等物品。在隨后的一個月內被告人以相同手段連續作案兩起,分別盜得現金600元、1300元。5月9日,市公安局于在桐城街道中匯廣場公交站點抓獲二被告人。
殘疾人本是需要社會關愛的弱勢群體,然而這兩名聾啞男子卻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著實令人可惜。另外,上下班時公交車難免擁擠,大家要注意看管好自身財物,不要給不法分子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