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通訊員 林月珠 林笑笑)以做生意為由向十五名人員借款卻未及時還款,借款人先后將同一名男子告上法庭。近日,市法院成功調解十五起民間借貸糾紛系列案。
2015至2016年間,許某以做生意為由向楊某、董某、周某、蔡某等借款共計人民幣977500元。但此后,許某并沒有及時償還借款本金,因此周某等十五人于2017年4、5月間陸續訴至法院要求許某償還借款本息。
受理該系列案后,考慮到原告人數眾多且情緒較為激動,若未妥善處理恐造成不利影響,承辦法官聯系了被告,耐心對其釋法說理,消除其抵觸情緒。在承辦法官的勸說下,被告表示愿意還款,但希望寬限時日,同時法官也將被告的態度和意愿告知各原告,耐心說服。最終,周某等十五名原告與被告許某達成和解協議,成功化解了各方矛盾糾紛。
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大家借錢后一定要記得及時還款,這不僅關系到自身信用,也避免引發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