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游晨楓)福鼎一男子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便毆打妻子,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
2017年2月的一日晚上,被告人劉某看見妻子陶某與同事打招呼,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就上前毆打妻子,導致陶某面部多處挫傷,上唇挫裂傷,右橈骨粉碎性骨折,右尺骨骨折。經鑒定,屬輕傷二級。當天,陶某便向公安機關報警。在公安偵查階段,被告人劉某支付醫療費22000元。在法院審理期間,二人協議離婚。被告人劉某再賠償陶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共計42000元(不包括已支付的22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無視他人身體健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結合被告人劉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悔罪表現等,
法官提醒,面對家庭暴力,不能一味地容忍退讓,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