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說不清為什么,就是想拿兩條浴巾”,這是福鼎一婦女崔某云接受警察訊問時所說的話。一個多月的時間,該女子共實施盜竊5起。2016年1月8日,她在福鼎市前岐鎮一超市內行竊時被當場抓獲。
2015年12月的一天,崔某云在前岐鎮某服裝店內試穿睡衣,當店鋪老板告知其電動車鑰匙沒拔時,她便直接穿著試穿的睡衣走出店門。眼看到了接孩子放學的時間點,崔某云直接穿著睡衣去接孩子,隨后回家做飯。事后崔某云怕與老板娘相見時臉上掛不住,便從母親那借了錢委托人將300元轉交給老板娘。
同日,已實施完一次盜竊的崔某云再次在雜貨店現身。崔某云向老板表示要購買4條香煙。在老板將香煙用袋子包裝好后,她表示還需要2箱方便面,并趁老板轉身去拿方便面時拿著4條香煙離開。
盜竊睡衣、香煙如果算是“大盜”,那么崔某云在一個月后又實施了多次“小摸”。2016年1月,崔某云在超市內打算購買鍋和抹布,在詢問售貨員后,覺得自己挑選的鍋不合適便轉身去挑選抹布。她看上了存放抹布的貨架欄上的兩條浴巾,便順手將浴巾藏在大衣內,最后只付了抹布的錢便回了家。在此之前,崔某云還順手“拿”了兩包零食。
三天后,同樣的超市,同樣的時間點,崔某云被當場抓獲。當警察訊問崔某云為何在這家超市犯罪多起時,崔某云回了一句
“人比較少,應該不會被發現”,或許就因為這么一個僥幸,才讓崔某云再三作案。
目前,該案正在福鼎法院審理中。
(劉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