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巧用微信曝光平臺促使一名被執行人自動履行還款義務。
2015年8月,福鼎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雷某兒與被告邵某和離婚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一、原告雷某兒與被告邵某和自愿離婚;二、婚生兒子邵某某由被告邵某和撫養,原告雷某兒一次性支付其子女撫養費30000元,款定于2015年11月16日前支付20000元,2016年6月9日前將余款10000元付清。
后雷某兒未依法履行給付義務,邵某和于2015年12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第一時間向其送達了相關文書材料,但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2017年1月15日,福鼎法院梳理出一批涉民生案件失信被執行人,對雷某兒等人在法院公眾號上予以曝光,被執行人雷某兒看到微信后,立即聯系法院向被執行人履行了還款義務。
(通訊員:游紹平 林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