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受理一起由福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廖某某故意殺人案。
檢察院指控,2015年2月,被告人廖某某在外地打工期間與男友施某發生性關系,同年5月,廖某某與男友分手回到前岐老家后發現懷有身孕,同年農歷12月26日在其住處產下一名男嬰,后因擔心未婚生子被人發現,便用分娩時穿的內褲、睡褲等包裹男嬰,將其丟棄在住所附近小溪的涵洞下,致使該男嬰死亡。經法醫鑒定,該男嬰生前因吸入性(糞便、羊水、淡水)窒息造成死亡。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廖某某明知天氣寒冷情況下將剛出生的嬰兒丟棄會導致嬰兒死亡的結果,仍將其丟棄,致使該嬰兒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福鼎法院:魏凌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