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財付通、手機快捷支付……隨著電子金融業的異軍突起,傳統現金流轉方式正朝著虛擬化模式大步邁進。網絡便捷在深深刺激著每個人的神經,興奮之余,也埋下了一些隱憂。近日,家住福鼎市秦嶼鎮的許女士就攤上了一件麻煩事。2015年1月12日,許女士和往常一樣,在打理完自己經營的床上用品店后,習慣性的將貨款15000元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的方式匯入客戶賬上。轉賬成功后,許女士猛然發現匯入賬號有誤,隨即撥打銀行熱線求助并嘗試聯系對方要求返還貨款,可對方朱某辯稱該賬戶銀行卡已丟失多年,自己也沒法將錢從銀行取走,拒不履行還款要求。無奈之下,徐女士只能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上法庭。
福鼎法院朱法官認為,如果朱某沒有合法依據說明該筆資金來源又沒有確鑿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其他經濟糾紛,那么朱某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許女士有權要求對方返還貨款。
法官提示,廣大群眾利用網絡渠道辦理轉賬匯款業務時,請務必仔細核對好賬戶和姓名再進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
通訊員:福鼎法院 朱健忠、李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