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調和一起離婚案件。原告蔡某某訴稱,婚前對被告缺乏深入了解,婚后發現其對家庭極不負責,對原告及孩子缺少關心與照顧,家里事情均由原告一人料理,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為此,原告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從原、被告的陳述中發現,該離婚案件不同于以往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無酗酒、賭博、吸毒或婚外情等情況,其矛盾集中在于雙方缺乏溝通。為此,承辦法官采取“背對背”和“面對面”相結合的調解方式,針對矛盾焦點進行勸說,讓雙方了解到矛盾產生的原因,并讓雙方敞開心扉進行溝通。最終被告鄭某恍然醒悟,悄然的走到原告面前,緊握住原告的手,說了句“老婆我們回家吧”,手牽手離開了法庭。
(通訊員:福鼎法院 魏凌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