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不公開審理一起60歲老翁強奸智障女案,認定被告人繆某某犯強奸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8月12日,被告人繆某某在其位于本市點頭鎮某村家中,誘騙智力上存在缺陷的被害人王某某與其發生性關系。經溫州天正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害人王某某案發期間患有中度精神發育遲滯,無性防衛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繆某某以誘騙手段強行奸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應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繆某某案發后能如實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其奸淫無性防衛能力婦女,酌定予以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