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記者)“前不久,我爸卷入一場經濟糾紛案,現在我和弟弟沒錢請律師,不知能不能申請法律援助?”市民曾小姐致電本報咨詢。
原來,今年50歲的曾父是店下鎮人,前些年因詐騙事發后潛逃在外,2011年清網行動后到我市公安部門自首,隨后被我市警方取保候審。今年7月,我市警方又以詐騙罪對曾某進行刑事拘留。曾某刑拘后,其家庭陷入困境。據了解,曾某的妻子沒有工作,一雙兒女剛走上社會,家庭生活較為拮據。因此,其家人想為曾某請律師辯護難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律師說法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申請人經濟狀況要符合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二是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符合受案范圍。關于經濟困難標準,《福建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經濟困難的標準為參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關于受案范圍一是刑事案件;二是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三是請求給付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四是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戶、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五是見義勇為者請求獎勵與保護;六是請求國家賠償;七是需要予以公證的與人身財產密切相關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八是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者其他人傷害事故受害人請求賠償;九是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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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它一頭是連著政府,是政府行為;另一頭聯系到經濟困難群眾,特殊群體,法律援助是無償的,是免費的。它不僅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經濟困難群眾的根本利益,更是我們黨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具體體現。
符合條件并且需要法律援助的市民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府路原法院辦公大樓一層沿街店面)申請,每個工作日上班時間,大家都可以撥打“12348”法律援助專線電話。“12348”法律援助專線電話的主要功能是解答公民特別是困難群眾有關法律問題的咨詢、宣傳,引導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法律援助電話由法律專業人員值守,負責接聽和解答群眾咨詢,方便咨詢者尋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