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凌霄)“我剛交的房,賣哪門子房呀?”5月30日,市民陳先生剛拿到書香佳苑的新房鑰匙不久,便有房產中介打來電話問他房子要不要轉讓。陳先生感到納悶,房產中介怎么會知道自己的手機號碼呢?難不成自己的信息遭泄漏?不過,從6月1日起,這種公民個人信息泄漏事件有望得到扼制。
陳先生的信息泄漏絕不是孤例,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房產業主都有類似的經歷。鄭先生也遇到這樣的事情,去年他買了一套山前某小區的套房以后,許多房產中介業務員紛紛打來電話,問他房子要不要轉讓?鄭先生與陳先生一樣均沒有在房產中介登記房屋轉讓信息,那么房產中介為何會知道房屋業主的手機號碼呢?有業內人士指出,市民購買房子的時候都會在開發商、物業、銀行、房管等部門留下個人信息,信息很有可能從這些部門泄漏出去,因此也就造成許多業主經常接到房產中介騷擾電話的原因。
針對這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6月1日起施行,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適問題作出規定。其中明確,出售個人敏感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即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