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個利“小家”也利“大家”的民心工程
強制收治“武瘋子” 政府承擔費用
四年來,我市已免費收治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429名
福鼎新聞網訊 近幾年來,全國各地陸續發生了多起精神病人發病傷人的惡性事件,人們開始將這個特殊群體視為“定時炸彈”,隨時威脅著社會、家庭和他人的安全。因此,如何有效管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2011年8月,由市政法委牽頭,市民政、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殘聯、市精神病人療養院等八家單位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肇事肇禍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和強制治療的實施意見》,把收治管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作為加強社會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對嚴重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依法強制收治。
暢通救助綠色通道,完善動態管理機制
重癥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很難控制。對發生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突發事件時,我市有專門的綠色通道:由當地派出所出警處置,先將病人送往市精神病人療養院進行強制治療,后辦理相關手續;民政局也專門設立救助電話,以及時將這類的流浪人員送往療養院治療。
為了全面摸清全市的精神病人情況,每年我市都會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走村入戶的形式,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排查出來的潛在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進行逐人登記造冊,并將其基本信息錄入公安信息系統,逐一進行免費鑒定。對經鑒定確屬肇事肇禍病人的,送往精神病人療養院診治。
“這些病人都需要有人監護,所以我們采取多方監護和分級管控的機制。”吳衛明介紹說,對于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我市建立了監護人、村居(社區)和公安派出所三級監護機制,確保這些病人及時發現、及時防控。同時,根據這些病人社會危害性不同,實行三級分類管理,對病情較輕、親屬能自行管理的病人列入“掌握級”;對間歇性、病情相對穩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治理能力的列入“關注級”;將病情較重、有暴力傾向、曾有肇事肇禍史的列入“嚴控級”。
集中收治,給特殊人群一個“家”
在不少媒體報道上,我們時常能看到其他地方的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被家人捆綁在小屋、石洞等地,以避免禍事發生。但在我市,這類特殊人群有一個專門的“家”——市精神病人療養院,在這里,他們的住院費用、生活費用全部由政府買單。
家住福鼎貫嶺鎮的郭某,患有精神病十多年,由于家境貧寒,病情一直得不到有效救治。在住院前,平日里由父母負責監管照顧,但是由于經濟問題,沒法按期服藥,導致病情愈發嚴重,有時會跑出家門,用石頭丟路人,這更讓郭某的父母感到心力交瘁。2011年,郭某的親戚為其申請強制收治。隨后,郭某住進了市精神病人療養院,接受免費治療。
走進市精神病人療養院,記者看到,病房就像一個宿舍樓,每個病區都有7個寬闊明亮的“集體宿舍”,實行全方位錄像監控。雖然每個病區都有鐵門,但在這個“集體宿舍”里有電視機、空調,能洗熱水澡,還有食堂、娛樂室,此外還有專門的家屬探望區域。四年多來,這里先后共強制收治肇事肇禍精神病人429名,目前仍有235人在院治療。
治療費用醫保報一點,政府補助一點,救助款出一點
對于精神病患者的家屬來說,治病的費用是個難題。據了解,一個病人醫療費、生活費每個人每年要3萬元左右。這個數字,對于不少家庭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對于政府來說,強制收治幾百名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資金支出也是一個大口子。如何解決建立長效的資金保障機制呢?
據市救助站站長吳衛明介紹,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都能得到相應的保障。我市設立了肇事肇禍重性精神病人醫療救助資金,財政每年安排70萬元的資金,專項用于救助社會困難的肇事肇禍重性精神病人家庭,并按照《福鼎市城市醫療救助暫行規定》,對低保對象的精神病人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床位費以及其他費用給予適當的減免。對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重性精神病人的醫療費用,先由福鼎精神病人療養院墊支,其中屬于基本醫療保險可報銷范圍的,由福鼎精神病人療養院按半年度與醫療保險機構結算報銷。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精神病人,由所轄公安派出所代為辦理暫住戶口,社會事務辦代為辦理城市低保手續并幫助辦理新農合醫療保險。
“這些病人的醫療費用,各項醫療報銷后,不足的差額部分可再申請醫療救助,如若再不足,則由財政買單。”吳衛明介紹說,今年開始,“三無”、“流浪乞討”精神病人的醫療費用直接由救助站專項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