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官網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征求意見稿)》自昨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為了與現行機動車技術標準保持一致,《征求意見稿》將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改為汽車、摩托車、掛車和有軌電車等4類。相比之下,此前相關《條例》規定,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和農用運輸車等5類。稅率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即維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現行規定,確保稅法平穩實施。此外,關于計稅價格方面,與《條例》相比,《征求意見稿》取消了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的規定。關于稅收減免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公共汽電車輛等臨時性減免車輛購置稅政策,可繼續授權由國務院決定。
相關通知指出,為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高立法公眾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推進開門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17年9月6日前通過網絡及信函等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任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