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產廣告將被規范 不得承諾辦理戶口和升學
“距離天安門僅30分鐘”、廣告傳單上六環到三環的距離竟然和三環到二環一樣遠近——今后這樣的房地產廣告宣傳模式有望被規范。
9日,國務院法制辦就一系列廣告規范征求意見,除了《廣告語言文字管理暫行規定(修訂稿)》外,還分門別類地對房地產、食品、醫療等領域廣告進行規范,其中明確:房地產廣告項目位置示意圖比例要恰當、不得含有辦理戶口、就業、升學事項的承諾等。
房產廣告
不得含升學等承諾
《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修訂稿)》寫明,房地產廣告中,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同時,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此前,房地產廣告因為“用詞模糊”“偷換概念”等問題,引發諸多訴訟。對此,該《規定(修訂稿)》要求,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廣告中涉及面積的,應當表明是建筑面積或者使用面積;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