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福鼎市鐵鏘新區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福鼎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及《鐵鏘新區規劃》,經研究決定對福鼎市鐵鏘新區第一期項目區域內的墳墓實施遷移?,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墳墓遷移范圍
1、王潘山取土場:東至沙尾路,南至王潘山坑溝垅,西至坑口崗,北至塘古頭山腳。
2、岐頭片區:東至岐頭水泥路,南至五斗崗與海尾自然村,西至岐頭厝后門山破石坑交界,北至三斗尾與岐腰山交界。
以上項目區域范圍內的各類墳墓均屬遷移對象。
二、福鼎市民政局和福鼎市國土資源局為遷墳工作的主管部門。市公安局、文明辦、桐城街道辦事處等單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遷墳工作。
三、遷墳時限: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五月三十日,上述遷墳區域內各類墳墓的墓主應持有關證明材料向福鼎市鐵鏘新區建設指揮部申請登記(地址:桐城街道辦事處一層;聯系人:劉先生;電話7856211,13599811229)。
逾期未申報登記的,視為無主墳墓,由有關部門予以遷移、平整。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干涉遷墳工作,嚴禁任何搶建、搶修墳墓的行為。違者由有關部門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