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鼎民初字第2186號
陳靜、陳芳寧:
本院受理的原告施均和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2)鼎民初字第2186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鼎民初字第2187號
陳靜、蔡懷容:
本院受理的原告施均和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2)鼎民初字第2187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