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福鼎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
根據福鼎市人民法院董宇院長的提請,經福鼎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和表決,決定任命:
潘其雄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陳雪仙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
鄭發文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連燕群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陳秋媚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陳延忠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庭長;
游紹平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金成鈴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秦嶼人民法庭庭長;
張利群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庭長;
陳峰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前岐人民法庭庭長;
金作為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李威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黃定良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許海燕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林小玲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前岐人民法庭副庭長;
戴傳保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副庭長;
陳萬福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張開建同志為福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