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發揮誠信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提高企業培育信用品牌意識,根據《福建省工商局關于開展2013年度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企業經營戶分類分級認定工作的通知》(閩工商企監〔2013〕396號)的要求,福鼎市工商局將開展2013年度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經營戶分類分級認定工作。
一、認定的內容
實行分級分類認定。根據不同市場主體分為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營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三類。根據不同認定機關分為縣(區)級、市級、省級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經營戶。
二、認定的基本條件
2013年度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經營戶分類認定參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辦法》及其《企業信用監管評價計分辦法》,其中評價計分以本通知附件為準。除了農民專業合作社須成立1年以上,其他被認定為優異類的經營戶須成立時間滿5年,被認定為良好類的經營戶須成立時間滿3年。2012年1月以來有被其他行政部門處罰等失信行為的經營戶,不得參與本次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經營戶認定。
各類各級市場主體認定基本條件須達到的信用監管評價分值如下:
三、認定程序
1.申報。凡住址在我市境內的各類經營戶,按照信用監管評價計分標準進行自評。自評符合評選認定基本條件的,填寫《工商信用優異和良好經營戶認定申請表》,向所在地工商所提出認定申請,申報時間截止2013年12月30日。提交認定申請時應當隨附相關榮譽證書等加分證明材料,如發現提交虛假材料,則一票否決。工商信用優異企業應當提供近三年來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工商信用良好企業應當提供近兩年來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2.初步審查。轄區工商所對經營戶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將符合認定條件的經營戶,報縣(市、區)工商局信用辦審查。
3.征求意見。對初步審查符合工商信用優異和良好的經營戶,征求本局信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并向社會公示。
4.認定和推薦。信用辦結合實際情況提出審核意見,及時提交局長辦公會議予以研究認定。并將符合寧德市級工商信用優異經營戶認定標準的經營戶推薦上報至寧德市工商局。
5.公布。在工商紅盾網或相關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布本級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經營戶認定名單。被認定為2013年度省級、寧德市級、福鼎市級工商信用優異和信用良好經營戶,分別由本級工商局頒發經營戶信用等級證書。連續三年獲得寧德市級工商信用優異或省級工商信用優異經營戶,分別由寧德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頒發經營戶信用等級牌匾。
咨詢聯系電話:
市工商局7854278、城郊所7862315、桐山所7837315、太姥山所7267315、白琳所7375315、前岐所7573315、點頭所7679315、店下所7293315、沙埕所7585315。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