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部分電商平臺上售賣的 “藏手機神器”引發關注 所謂的“藏手機神器” 就是在偽裝成充電寶、水杯、鏡子等物品內 設置暗格將手機隱藏其中 幫助學生逃避校方檢查 不少網友和家長怒斥: 出售這種東西是不良誘導! 騙了學校也是在騙自己 “藏手機神器”網上熱賣 在線上售賣平臺檢索發現,確實有一些商家會銷售用于藏手機的充電寶、水杯、鏡子等。 其中一位商家表示,所售充電寶只有充電寶的外形,并沒有充電的功能,購買者多為中學、大學的學生。 一家銷售“藏東西帶暗格”水杯的網店宣傳頁顯示,此類水杯價格在30元~50元,價格貴的除了可以藏東西,還具有一定的“防金屬探測器”功能。 網店頁面顯示,近期商家已銷售了上千個用于“藏手機”的水杯。 另一家網店還銷售一種可以藏手機的鏡子,商家宣稱使用這款鏡子藏手機可以“100%安全入校”。 教師:確實有發現學生在宿舍使用 北京一所高中的教師表示,此前學校確實有發現學生在宿舍使用此類“藏手機神器”,“那名學生使用的就是一種偽裝的充電寶,但這種充電寶看上去就很奇怪,拿在手里能感覺到內部有東西在晃動,開始宿舍管理人員以為充電寶質量差,擔心有消防隱患要沒收,后來發現里面的物件重量不對,詢問后學生承認充電寶里藏了一臺手機”。 律師:商家營銷行為與學生管理秩序相違背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部分商家為吸引學生群體購買,公然以“藏手機神器”“規避檢查”等字樣和圖片進行營銷,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 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商家的營銷方式與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維護社會良好風尚和社會公共秩序,特別是學生管理秩序相違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也有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平臺作為電商購物服務的提供者,雖未直接參與買賣雙方的交易活動,但是其對商家具有一定的監管職責,對商家的營銷行為要進行必要管束。 網友熱議:不良誘導! 對此,有網友認為,這是一種不良誘導,這些助力作假的工具應該以假冒商品論處! 還有網友喊話購買者,躲避了老師的檢查,實際上也逃避了自己的未來,今天騙了老師,實際上也騙了父母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