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
關于做好202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起來看——
各設區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省直各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人社部發〔2023〕6號,以下簡稱《考核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歷年我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范圍和對象
全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的內容、檔次、標準、程序和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內容、檔次、標準、程序按照《考核規定》有關要求執行。2024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于3月底前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審核。各類學校按學年開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應在下一學年開始3個月內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將考核結果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審核。
三、年度考核優秀比例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一般不超過本單位應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20%,優秀檔次名額應當向基層一線、艱苦崗位、獲得表彰獎懲的人員傾斜。受省級以上表彰、獲得集體記功以上獎勵或單位績效考核獲得優秀檔次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一般不超過25%。單位績效考核不合格或問題較多、被問責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一般不超過15%。
四、年度考核結果運用
年度考核結果運用按照《考核規定》執行。年度考核評為優秀檔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嘉獎,按有關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
五、相關事宜
(一)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申報程序。擬提高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的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后執行。申報材料須提供符合提升優秀比例情形的相關佐證材料。省屬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于2024年1月15日前通過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平臺向省人社廳報送優秀比例申報材料(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未按規定執行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的事業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后才能辦理與年度考核相關的其他日常業務,且后續3年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含正常比例和提高、降低比例)須逐年按程序申報審批。
(二)援派、掛職人員的年度考核。
1.援藏、援疆、援寧等對口支援人員的年度考核按中央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2.選派到平潭綜合實驗區、武夷新區掛職干部(人才)和駐村任職干部,其優秀檔次比例實行單列,控制在選派干部(人才)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30%以內,不占用派出單位和接收單位優秀檔次名額。掛職時間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負責年度考核。
3.選派到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掛職的干部(人才),掛職期間參加接收單位年度考核,掛職時間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負責年度考核,優秀檔次名額納入考核單位優秀檔次比例計算。
掛職干部的年度考核結果應及時反饋派出單位,掛職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應及時轉回派出單位存入個人檔案。
(三)初次就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定評語,不確定檔次,考核情況作為正式聘用或延長試用期的依據。
(四)女職工休產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正常參加年度考核,按實際表現情況確定檔次,不得以工作時間不足為由不確定檔次或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檔次。
(五)機關工勤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參照本通知執行。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年度考核實施工作。今年是《考核規定》頒布實施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考核規定》和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年度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指導,確保年度考核工作按期順利完成;要增強年度考核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確??己私Y果客觀、公正,最大限度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嚴格執行政策,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不得擅自突破考核優秀比例,不得擴大考核基數范圍。“雙肩挑”人員實行雙崗位雙考核,考核結果根據兩個崗位考核情況綜合確定。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不得借考核工作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對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三)落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備案審核工作,重點審核優秀檔次比例、優秀檔次人員結構情況、考核辦法程序和對不合格人員的處理,對違反考核規定的單位,應責其糾正。省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通過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平臺報省人社廳備案審核(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省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委托省直各主管部門備案審核,審核后將年度考核結果匯總報省人社廳(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于2024年4月底前將年度考核工作情況報送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逾期未完成年度考核或完成考核未進行考核結果備案的,將暫緩辦理崗位調整備案審核等與年度考核相關的其他日常業務。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在開展年度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或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今后如無特殊情況,年度考核工作不再單獨行文。
聯系方式:
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聯系電話:0591-85022036;
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聯系電話:0591-87856021。
附件:
1.福建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使用申報表;
2.福建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匯總備案表;
3.被考核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4.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情況登記表。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