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福鼎市公安局持續加大對轄區旅館業的監督管理力度,深入轄區內賓館、酒店開展旅館業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情況專項檢查,切實增強旅館業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規范旅館業的經營秩序。
檢查期間,民警對旅館業進行了入住查驗實名登記、入住詢問、可疑情況報告等重要流程的檢查,向旅館業經營者進行《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要求各旅館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需熟知工作要求,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一定嚴格按照“五必須”執行,嚴格落實查驗登記報告制度,嚴防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共清查賓旅館773家次,查處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的賓旅館13家。
典型案例
6月25日,福鼎市公安局太姥山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一賓館存在未落實住宿實名登記和未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落實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目前,福鼎市公安局已依法責令該酒店停業整頓30日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關于“五必須”
2021年6月1日,公安部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規定:
警方提醒
旅館業經營業主及相關負責人請嚴格遵守法律,嚴格按照“五必須”要求接待未成年人,做好實名登記,切勿掉以輕心,心存僥幸,觸犯法律。
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共同入住人、訪客,應當給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應加強監督和提醒,共同構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機制,共同防范和杜絕發生在旅館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