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3〕6號)精神,結合市區實際,在認真總結往年招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改進和完善招生辦法,確保市區初中招生平穩順利?,F就2023年秋季市區初中招生制定如下工作意見,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招生原則
福鼎市2023年秋季市區初中招生堅持“免試入學、電腦派位”原則。具備市區“三辦”戶籍、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實行電腦派位,免試入學;非市區“三辦”戶籍,學籍在市區小學的畢業生實行統籌安排,免試入學。
從2024年起,若市區電腦派位學校學位不足,將實施“差額電腦派位”工作。
二、市區電腦派位招生對象報名條件
(一)具有市區“三辦”戶籍、市區小學學籍的畢業生,且戶籍與學籍遷入市區的時間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參加電腦派位入學:
(1)2023屆城西小學連續就讀3年及以上的福鼎戶籍應屆畢業生。從2024年起福鼎市城西小學的學生不再享受上述照顧政策。
(2)崳山戶籍,連續六年在崳山中心小學就讀畢業生。
(3)戶籍在外縣市的寧德核電業主單位正式編制員工子女在福鼎市區小學畢業生。
(4)戶籍在外縣市的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在福鼎市區小學畢業生(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規定)。
(5)綠卡企業引進的高級管理和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子女在福鼎市區小學畢業生(根據《福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鼎市工貿企業“綠卡”服務制度暫行辦法(修訂)的通知》(鼎政辦〔2019〕37號)規定)。該類照顧對象需提供高管聘書、戶口本、完稅證明、在我市繳納的社保證明、企業工資花名冊、專業技術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企業所在鄉鎮政府出具的高管資格證明、工信局綠卡企業高管核實證明等材料。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自主擇校入學:
(1)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以及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該類照顧對象需提供本單位證明、市政府相關部門證明、官兵證、烈士證、因公傷殘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等材料。
(2)綠卡企業持卡人本人子女。該類照顧對象需提供由企業蓋章、工信局確認蓋章的申請報告、企業綠卡、營業執照、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等材料。
(3)市區中學正式教職員工子女,若不參加電腦派位只能選擇進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學校就讀。
(4)上級文件有明確規定的其他照顧對象。
三、非電腦派位招生對象報名條件
本市鄉鎮戶籍的市區小學畢業生,鼓勵回原戶籍地中學就讀;確需留在市區就讀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在福鼎民族中學就讀。
福鼎民族中學招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
(1)市區小學畢業的非電腦派位學生;
(2)本市戶籍、鄉鎮小學畢業的少數民族學生;
(3)鄉鎮或外縣市小學畢業,并具有市區“三辦”戶籍的學生,戶籍遷入市區的時間截至2023年6月30日;
(4)隨遷人員子女,以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為入學依據,時間截至2023年6月30日。
四、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
1.電腦派位招生學校:
(1)福鼎一中初中部東校區20個班(每班50人,下同);
(2)福鼎一中初中部西校區14個班(2023年秋季搬遷至老職專校區辦學,并加掛“福鼎市實驗中學〔籌〕”校牌);
(3)福鼎六中龍山校區22個班;
(4)福鼎六中山前校區6個班。
市區所有電腦派位學校初一新生均不享受農村定向生政策。
2.非電腦派位招生學校:
福鼎民族中學16個班。
3.民辦學校:
招生學校和招生計劃另見《福鼎市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五、市區電腦派位學校志愿填報及代碼
市區電腦派位學校志愿代碼:
01福鼎一中初中東校區;
02福鼎一中初中西校區;
03福鼎六中龍山校區;
04福鼎六中山前校區。
每次填報志愿只能填報一所學校,填報志愿時一律填寫:校區代碼加校區名稱。
具備電腦派位招生資格的學生,在放棄電腦派位資格的前提下,可以填報非電腦派位招生學校——福鼎民族中學,志愿代碼編為:05。已經參加電腦派位的學生不得再選擇福鼎民族中學。
若電腦派位學校有剩余招生計劃數可視情組織補錄。
六、市區電腦派位招生錄取辦法
1.市區小升初電腦派位招生錄取前,由市區各小學組織具備派位招生資格的學生填報志愿。雙(多)胞胎學生要求并號隨機派位錄取的,可以在填報志愿時,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審核后予以并號(一并到底)隨機派位錄取。
2.錄取規則:
(1)在福鼎一中初中部東、西校區,福鼎六中龍山校區、山前校區4個校區中,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招生計劃數=原計劃數-選擇該校區的政策照顧對象人數),負責組織電腦派位錄取工作,按各自校區招生計劃人數采用電腦派位產生錄取人員名單。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一律直接錄取,已被直接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參加其他校區的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應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登記報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采取電腦派位錄取的方式,完成錄取工作;當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只有1個校區時,所有未錄取的學生全部自動統籌安排至該校區。
(2)在錄取過程中,未被錄取的學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校區登記報名的,按自愿棄權處理;重復登記報名的,按無效報名處理;若有上述情形的學生一律統籌安排至最后1個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
3.派位結束后,隨監護人到外縣域就讀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就讀資格,空缺名額不予補錄。
七、組織保障
1.市區電腦派位招生錄取工作由市區各相關中學負責組織,市教育局全程監督指導。
2.福鼎一中初中東、西校區和福鼎六中龍山校區、山前校區,同一學校教師統一安排,均衡配置。
八、招生日程安排
6月10日(周三)前,市區各小學組織具備電腦派位招生資格的學生填報志愿。
6月16日前,市區各小學畢業生資格審查(含政策性照顧對象)材料、學生志愿表等上報市教育局初教股(電子郵件和紙質材料)統計匯總、審核。
8月1日(周二),公布4個校區志愿填報情況。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公布錄取名單。
8月3日(周四),第一批次電腦派位錄取,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組織電腦派位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
8月4日(周五),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名單。
8月5日(周六)8:00至7日(周一)18:00,未被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登記報名。
8月10日(周四),第二批次電腦派位錄取,登記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組織電腦派位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
8月11日(周五),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名單。
8月12日(周六)8:00至14日(周一)18:00,未被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校區登記報名。
8月17日(周四),第三批次電腦派位錄取,登記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組織搖號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錄取工作結束。
(說明:1.根據錄取工作中出現的不同情形,電腦派位錄取的批次可能需要1至3次,具體批次數需求見附件《錄取批次需求說明》;2.招生日程如有變動,另行在市教育局及市區相關中學微信公眾號發布)
九、工作要求
(一)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1.確保免試入學。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入學制度,適用于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任何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2.嚴格執行招生照顧政策。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軍政〔2021〕247號)和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聯〔2022〕1號),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等文件執行。規范落實教育照顧優待政策,不得隨意擴大照顧范圍。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二)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
1.學校要嚴把資格審查關口,落實責任。畢業學校負責畢業生資格審查(含政策性照顧對象),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及有家長簽名的戶口本復印件存檔備查。資格審查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監督電話:7820021)。經辦人、教務處主任和校長要各負其責,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經學校審查、公示后,在6月16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初教股(電子郵件和紙質材料)統計匯總、審核。
2.強化招生政策執行情況監管。市教育局將組織開展招生工作檢查,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管。要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嚴肅處理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并及時通報、告知社會。
3.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市教育局將主動協調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在招生入學關鍵時間節點,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進行正面引導。要創新宣傳形式,通過網絡、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或以新聞發布會、訪談,發放通俗易懂的宣傳材料等方式,為群眾解疑釋惑,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附件:
錄取批次需求說明
根據錄取工作中出現的不同情形,錄取批次可能需要1至3個批次,具體如下:
(1)一個批次(“3多1少”):第一種情形,若第一批次錄取中,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3個、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1個,則該3個校區按各自校區招生計劃數搖號產生錄取人員名單;未被錄取的學生全部統籌安排至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上述情形,經過一個批次錄取,即可完成全部招生工作。
(2)二個批次(“2多2少”):第二種情形,若第一批次錄取工作中,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2個、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2個,則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2個校區按各自校區招生計劃數搖號產生錄取人員名單。未被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2個校區登記報名。登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剩余計劃數的校區(即招生剩余計劃數=原計劃數-選擇該校區的政策照顧對象人數-已錄取人數),負責組織搖號錄取工作。未被錄取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招生計劃數未完成的校區。上述情形,需要經過二個批次錄取,完成全部招生工作。
(3)三個批次(“1多3少”):第三種情形,若第一批次錄取工作中,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1個、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3個,并且在第二批次錄取登記報名中出現1個校區登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剩余計劃人數、2個校區少于剩余計劃人數,則需要組織第三批次錄取,錄取辦法同(2)。
若第一批次錄取工作中,志愿填報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校區1個、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3個,并且在第二批次錄取登記報名中出現2個校區登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剩余計劃人數、1個校區少于剩余計劃人數,未被錄取的學生全部統籌安排至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校區。上述情形,需要經過二個批次錄取,完成全部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