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大中專畢業生返鄉創業,促進人才回歸,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根據《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省、市大中專畢業生創業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辦〔2023〕13號)精神,今年福鼎市將分別組織一批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申報省、市大中專畢業生創業資助項目評審。按照往年經驗,通過省、市級大創評審獲獎的項目可以獲得以下扶持:
1.省、市級評審大賽給予的3-10萬元資助金額,以及由人社部門頒發的大中專畢業生創業資助項目標牌;
2.獲得省級大中專畢業生創業資助的項目創辦人員或團隊可申報第六類寧德市“天湖人才”;
3.給予縣級配套補助,并納入福鼎市大學生創業聯合會成員,納入福鼎市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重點扶持對象。
2022年福鼎市共推薦8個項目參加寧德市級大創評審,7個項目獲獎,獲獎率88%;推薦7個項目參加省級大創評審,6個項目獲獎,獲獎率86%。福鼎市人社局不定期邀請創業導師和往年獲獎的優秀項目負責人開展創業培訓、分享大賽經驗,為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保駕護航!心動不如行動,快來報名參加2023年的大中專畢業生創業資助項目評審吧!
詳情如下
一、申報資格
項目申報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人包括兩類群體:
1.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
2.畢業5年內(畢業證書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寧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上述群體須提供教育部留服認證相關材料)。
(二)申報人已在寧德市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并為該申報項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
(三)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認繳出資總額不低于30%(含30%)。
已獲得往年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的不再重復申報省級資助項目;已獲得往年寧德市創業市級資助的項目不再重復申報市級資助項目,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
二、申報材料
申報省、市資助項目評審的申報人在申報時須提交以下資料電子版:
(一)申報人身份證(港澳高校畢業生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高校畢業生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其他主體資格證照)。
(三)學歷相關材料
1.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或院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生證明;
2.境內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或院校出具的全日制畢業生證明;
3.持境外學歷申報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申報人出資材料
1.公司、合伙企業提供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表(需加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檔案專用章);
2.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提供備案的章程;
3.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無需提供。
(五)創業企業或實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證明材料(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上查詢,可提交體現此項內容的網站頁面完整截圖)。
(六)近3年法人及其股權變更情況說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申報日變更情況及原因說明,無變更情況的申明無變更)。
(七)《創業項目計劃書》(計劃書模板可登錄申報平臺下載)。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材料一經提交,不得更改。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并列入誠信黑名單。
三、工作流程
(一)項目申報。項目申報分為網上申報和現場申報兩個環節,已獲得往年省級資助但未獲得市級資助的申報人直接到現場申報。
1.網上申報(2月23日8:00-4月7日17:00)。項目申報人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以下簡稱申報平臺),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辦事大廳”,通過“閩政通APP掃碼登錄”或者“賬號密碼登錄”,完善“個人基本信息”,進入“創業項目申報”。申報操作過程如有疑問,可聯系福鼎市人社局就業股,聯系方式0593-7855626。
2.現場申報(4月1日—4月7日,正常上班時間)。已獲得往年省級資助,未獲得市級資助的項目申報人需提交《寧德市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市級資助項目申報表》(附件1)和相關材料(附件4)電子版到創業實體注冊地的人社局申報。
(二)資格審核(4月30日前)。
資格審核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項目申報人可向項目注冊地人社局或寧德市人社局進行申訴。
(三)項目評審(7月31日前)。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進行分級評審,包括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和現場答辯3個環節。
1.書面評審、實地考察。書面評審和實地考察由項目注冊地人社局于5月19日前負責組織實施。
2.現場答辯。將于7月底前分別在福州、寧德集中進行現場答辯,評審確定年度資助項目。各項目答辯人須提前準備好現場答辯PPT電子文檔并發送至指定郵箱,相關事項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結果公布和資金撥付。在相關網站公示和公布評審結果,并按照各項目資助等級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