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吳倩雯 莊婷婷 福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為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5月23日晚,福鼎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在城區開展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對非法營運行為重拳出擊。
近期,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在開展巡游出租汽車規范經營整治行動中發現,福鼎城區部分酒店、娛樂場所附近私家車懸掛“空車燈”從事非法營運現象有所抬頭。
執法人員介紹,非法營運“黑車”車況安全沒有保障,駕駛員普遍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操作不規范,加之非法營運車輛往往投保費用低甚至無投保,一旦發生事故,乘客獲賠少或無法獲賠,維權艱難。此外,非法營運還損害了合法經營者的權益,嚴重擾亂運輸市場秩序。
針對這一現象,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打破上下班作息常規,采取靈活機動的方式,于5月23日19時開始在城區重點區域進行流動巡查。本次專項整治效果明顯,截至5月24日0時,共查獲私家車懸掛空車燈涉嫌非法營運車輛3輛、收繳空車燈7個。
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提醒廣大市民
出行安全不可忽視,請認真甄別、選擇乘坐合法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拒乘“黑車”,避免自身權益受損害。市民在乘車過程中如果發現“空車燈”現象,可以撥打0593-7833736進行舉報,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將依據《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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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規定分別予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二)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對當事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三)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