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蔡榮榮)“法官,我知道錯了,我愿意在原地補種樹木……”日前,市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毀林種茶的濫伐林木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后經法官教育對涉案林地進行補植復綠。
近年來,市法院踐行修復性生態司法理念,審結濫伐林木等生態刑事案件18件34人,敦促當事人繳納生態修復金263.31萬元,為福鼎的綠水青山樹牢司法屏障。同時,簽訂《“生態司法+保險”修復機制合作框架協議》,加強司法與保險協同合作;聯合市檢察院、林業局、森林公安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持續推進涉林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聯合市檢察院、森林公安、綠眼睛保護協會等部門單位,組成“司法+行政+公益組織”聯動巡查組,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和常態化督察;成立“服務保障國家‘林·碳’戰略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實踐基地”“方家山白茶故里生態司法實踐教育基地”,打造全方位宣傳平臺和“沉浸式”普法空間,促進生態法治意識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