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王惠蓉)日前,市法院發出首份“訴前調書”案號的民事調解書,高效化解一起離婚糾紛,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2003年11月,林某甲與林某乙到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結婚?;楹箅p方夫妻感情破裂,其中一方認為無和好可能,遂于2022年2月訴至市法院請求離婚。接收該案后,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立案庭將案件委派至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員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引導其換位思考,經過多次“背靠背”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林某甲自愿與林某乙離婚;婚生子由林某乙撫養,林某甲每月向林某乙支付子女撫養費直至孩子年滿十八周歲止。
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開始啟用新案號——“訴前調書”,將人民法院訴前調解成功后出具調解書案件作為訴前調解衍生案件管理,即訴前調解成功申請出具調解案件編立“訴前調書”案號。市法院積極探索使用“訴前調書”案號,扎實推進訴源治理減量工程建設,努力實現讓矛盾糾紛預防在源頭,化解在萌芽,解決在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