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溫麗芬)當前我市已進入盛夏時節,為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近日,市總工會向全市用人單位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單位要做好職工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關注職工健康狀況,保障高溫下勞動者的安全健康權。 提示函要求全市各企事業單位加強高溫天氣下的勞動保護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切實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和室內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按照《關于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閩人社發〔2019〕3號)規定的計發方式和發放標準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應納入工資總額。 同時,要合理規劃和布局生產現場,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確保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落實各項后勤保障服務,向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及必需藥品。適時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勞動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基礎防護知識,提高職工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加強對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在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及時調整崗位。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難以確定是否屬于高溫場所的,通過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