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太感謝你們了,為我們追回了血汗錢!”11月6日,在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會議室,辦案民警仔細核實過身份和銀行賬戶后,為蒲某某等46位務工人員發還了他們被拖欠了近兩年的工資。蒲某某等務工人員看到自己銀行賬戶的收款信息后,紛紛向民警和人社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據了解,某建筑勞務公司自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共拖欠蒲某某、黃某等46名務工人員工資共計150余萬元,工人們多次討要未果,為了維護務工人員權益,福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該公司法人代表郭某燕限期支付,到支付期限后,該公司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資,且無法取得聯系。隨后,福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該案依法移送至福鼎市公安局,經辦案民警多次講清法律關系,講明法律后果后,11月6日,郭某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主動返還拖欠的務工人員工資。當天,福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第一時間將追繳到的150余萬元工資發放到蒲某某等46名務工人員的個人銀行賬號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據悉,自第二批主題教育開展以來,福鼎市公安局聚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抓手,著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切實把主題教育成果轉化為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的實際行動。下一步,福鼎市公安局將持續對惡意欠薪違法犯罪保持高壓態勢,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全力守護群眾“錢袋子”。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醒
依照法律規定,勞動者有依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任何有支付能力卻拒不支付、逃匿躲避支付的行為都涉嫌違法犯罪,廣大企業主、個人切莫以身試法;務工人員如遇工資被拖欠,應及時向當地人社部門投訴,依法依規、理性表達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