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聞網訊(高騰濤)建筑公司承建工程,卻拖欠建筑材料費和數名農民工工錢。日前,市法院快速執結該起勞動爭議、買賣合同糾紛系列案件。
2018年3月,福鼎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福鼎市一項目工程,先后向劉某、吳某、鄭某、杜某四人購買石板材、水泥磚等建筑材料,并雇用林某和王某二人為其項目進行施工。工程結束后,該公司結算后共結欠劉某等人共30余萬元。但經六人多次催討,該公司卻遲遲不償還項目款項和農民工工資。隨后,六人便分別訴至法院。
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該公司承諾于7月底前償還六人部分款項,并于9月13日前將剩余款項一次性償還。但直到還款日期,因該公司仍舊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六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當日,便派出執行人員前往該建筑公司提取上述工程款用以支付拖欠款項。最終,農民工成功領到了工錢,該起系列案也均在當天執行完畢。